质押应收账款要注意防范哪些风险?

一、质押应收账款要注意防范哪些风险?
1、出质应收账款债权虛假的风险
(1)出质人欺诈
出质人虚构应收账款,以根本不存在的应收账款出质。
(2)应收账款清偿后仍出质
原来的应收账款在出质前已经清偿,但是出质人未入账或以其他应收账款数据冒充出质。
2、应收账款不能实现的风险
产生应收账款的基础合同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违背社会公德、合同自成立之初就根本不可能履行等情形。
3、应收账款债务人没有还款能力的风险
如果应收账款债务人资信状况恶化,在应收账款到期后丧失偿付能力,将使质权人的担保权益悬空,质权难以实现。
4、应收账款价值不足的风险
出质人虚报应收账款价格,使其超过或远超过合同或实际应付价格;其次是货物折扣销售,出质人的出库价与返还折扣双条线记账,使账务上的应收账款与最终实际应付价不一致,但出质人故意隐瞒。
二、质押应收账款如何防范风险?
1、强化质押前调查评估
应收账款质押作为第一还款来源的补充,起到风险缓释的作用。一旦客户的第一还款来源出现问题,易形成风险。因此,应多关注第一还款来源,并对应收账款债务人的经济情况、偿债能力、信用等级进行认真审核评估。
2、谨慎选择可质押的应收账款
银行应限定应收账款的质押范围,选择无不良信用记录、资金实力较强的应收账款债务人,且应收账款项下的产品已发出并由购买方验收合格。
3、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风险防范条款
在合同中应约定:出质人不得有转让、放弃权利的行为,否则银行有权行驶撤销或可提前清偿债务的权利;出质人要书面通知应收账款债务人,并取得债务人向银行的书面承诺函,以表明应收账款的真实性。
4、重视质押后跟踪管理
款项发放后,应对产生应收账款的基础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后续跟踪,督促出质人及时请求付款,防止诉讼时效超期。及时设立应收账款质押专用账户,以加强对企业应收账款回笼资金的监督管理,从而防止回笼资金挪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