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企业防范信用证风险的措施有哪些
出口企业防范信用证风险的措施如下:1.选择资信良好的开证行;2.控制物权风险;3.警惕信用证“软条款” ;4.严格审核信用证,认真制作提交单据;5.善用出口保险工具。接下来小编就来给大家介绍。
出口企业防范信用证风险的措施有哪些

1.选择资信良好的开证行
开证行资信状况是出口企业首要考虑因素。出口企业应该在订立合同时对开证行进行限定,或者在开证之前对开证行进行调查,以降低银行信用风险。一般来说,国际性商业银行专业能力强,注重自身信誉,可以考虑作为开证行的首选。
如果买方只能在小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或者更换更高信誉开证行的难度较大,出口企业可以考虑要求开证行寻求资信状况更好的其他银行保兑信用证,以保证收汇安全。
2.控制物权风险
出口企业可以通过选择价格术语把控物权,采用CIF或CFR术语成交比采用FOB有利,因为在CIF或CFR条件下,运输合同由卖方签订,卖方可以将租船订舱的选择交易权控制在自己手中,万一交易发生问题,货物面临退运或转卖,都能灵活机动。
外贸人可以来格兰德外贸平台出具一份信用报告,根据上述信息做出全方位判断,确保自身货款安全。
https://www.x315.cn/overseasreport?share=QZONR

3.警惕信用证“软条款”
“软条款”指进口企业或开证行在信用证中设置一些条件或条款,使得开证行的付款承诺变得不确定。信用证本是开证行承付相符交单的确定承诺,“软条款”使出口企业的权益无法得到充分保障,因此一旦发现,应立即要求修改或删除。实践中,很多出口企业对信用证的审查依赖于通知行,但应当注意,通知行仅对信用证条款进行表面审查,没有实质性审查的义务。
4.严格审核信用证,认真制作提交单据
出口企业在收到银行交来的信用证以后,应审核开证行的资信,比照买卖合同全面审核,以防假冒信用证或信用证条款与合同规定不符,及时发现“软条款”。对于小银行所开出的信用证,可要求信誉卓著、资金雄厚的另一家银行加以保兑。出口企业对信用证所要求的一系列单据应当认真制作,保证单证之间以及单单之间的严格相符,以免给对方提供拒付的机会。收到信用证后如果发现信用证条款无法满足,应及时联系申请人修改信用证,不轻信买方接受不符点的承诺。为最大限度降低不符点出现的可能性,无论是出口企业自行制作的汇票、商业发票、装箱单、受益人证明,还是第三方出具的原产地证书、品质证书(应当提前与第三方沟通信用证对该单据形式、内容上的要求),所有单证都应尽量与信用证保持完全的一一对应关系,不要擅自改动、调整或演绎单据内容避免产生纠纷。
5.善用出口保险工具
国际贸易风险重重,出口企业应做好事前的防范准备。使用出口信用保险控制风险,可以让出口企业既解决收汇风险,又可以更放心得与不了解的贸易伙伴进行交易。即使遭遇买方失信时,保险仍可得到赔付,弥补企业损失,维持企业的正常运营。出口企业可以选择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投保,该公司还提供对买方和开证行进行资信调查的服务,如果买方存在多条不良记录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会提示风险。
以上便是出口企业防范信用证风险的措施有哪些的介绍,希望能帮到广大外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