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信用证的业务流程有哪些
国外信用证的业务流程如下:首先.开立信用证;其次.通知信用证;再者.审核信用证;然后.交单议付;最后.偿付赎单。下面小编就来为大家进行介绍。
国外信用证的业务流程有哪些

首先.开立信用证
进口人与出口人在贸易合同中约定使用信用证支付方式后,进口人向其所在地的开证银行提出开立信用证的申请,并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填写开证申请书,交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或提供其他担保。开证银行审核申请书后,根据进口人的指示,通过电报、电传、SWIFT等方式向出口人所在地的通知行或保兑行发送信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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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通知信用证
通知行或保兑行收到信用证后,应核对信用证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并按照开证银行的委托,将信用证内容通知给出口人。如果通知行或保兑行对信用证加以保兑,即承诺无条件履行信用证项下的付款义务,则该信用证为保兑信用证;否则为不保兑信用证。
再者.审核信用证
出口人收到信用证后,应仔细审查信用证的条款是否与贸易合同相符,是否能够履行。如果发现有不符合或不可接受的条款,应及时与进口人联系,要求其修改信用证。如果没有问题,出口人应按照信用证规定的时间、数量、品质、包装等要求准备货物,并安排发运。
然后.交单议付
出口人在发运货物后,应根据信用证规定的单据种类、数量和有效期,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议付行提交单据,并索取付款。议付行收到单据后,应对单据进行严格审查,确认是否符合信用证要求。如果单据相符,议付行可以向出口人支付或承兑汇票,并将单据寄送给开证银行或偿付行;如果单据不符,议付行可以拒绝付款或承兑,并通知出口人修改或放弃单据。
最后.偿付赎单
开证银行或偿付行收到单据后,也应对单据进行审查,确认是否符合信用证要求。如果单据相符,开证银行或偿付行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议付行偿付或托收汇票,并通知进口人赎回单据;如果单据不符,开证银行或偿付行可以拒绝偿付或托收,并通知进口人接受或拒绝不符点。进口人赎回单据后,即可凭单据提取货物。
以上便是国外信用证的业务流程有哪些的介绍,希望能帮到广大外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