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碳边境调节机制过渡期实施细则内容
近期,为保障市场环境平稳发展,欧盟委员推出了会碳边境调节机制过渡期实施细则,接下来小编就带领大家一起了解下具体内容。
欧盟委员会碳边境调节机制过渡期实施细则内容

欧盟正式公布了碳边境调节机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简称“CBAM”)过渡期实施细则(Implementing Regulation)。欧盟CBAM法案(Regulation [EU] 2023/956)自今年5月17日生效后,2023年10月起将进入CBAM法案过渡期。上述实施细则的公布对过渡期内的有关执行事项作出明确,受CBAM影响的相关企业有必要了解实施细则的具体内容,及早拟定应对之策并付诸实施。
法规背景
作为欧盟“绿色新政”(“Green Deal”)的重要组成部分,俗称“碳关税”的CBAM要求相关商品的欧盟进口商根据商品隐含的碳排放量购买CBAM证书,从而起到防止碳泄露的目的。CBAM法案的过渡期从2023年10月开始至2025年末结束,2026年起进入实质性实施阶段。在过渡期内,有关商品的进口商虽然不需要实际购买CBAM证书,但仍须履行有关的申报义务。首批纳入CBAM适用范围的商品包括钢铁、水泥、铝、化肥、电力和氢共六类。
为了配合法案的实施,欧盟于今年6月中旬至7月中旬对过渡期实施细则草稿进行了公开征求意见。在征求意见阶段,欧盟共收集到来自各国家和地区的有效意见187条,部分国内企业也通过协会或以自身名义递交了意见。在上述工作基础上,由欧盟各成员国代表组成的CBAM委员会最终审议通过了实施细则并对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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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概述
过渡期实施细则主要由正文和附件两大部分组成。其中,正文包含5大章节,共40个条款,主要涉及过渡期内申报进口人的权利和义务、CBAM申报的管理规定、罚则、CBAM申报系统的相关技术架构等。而附件部分相对更为复杂,共由9份附件组成,详细规定了比如CBAM申报的报告格式、CBAM适用商品的生产路径和相关定义、相关碳排放数据的计算和取数方法(包含61个具体的计算公式)、出口生产商与申报人沟通申报数据的建议格式、计算直接排放的碳排放因子等。
在过渡期内,虽然申报进口人并不需要就进口商品隐含的碳排放量实际购买CBAM证书,但仍然需要按季履行有关的申报义务,即申报进口人需要在每个季度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提交该季度的CBAM报告,申报包括该季度进口CBAM适用商品所隐含的碳排放量等在内的一系列详细数据。按此要求,CBAM法案生效后的首次申报截止期为2024年1月31日,有关的申报进口人应在此截止期之前完成对2023年第四季度进口商品的CBAM申报。对于未能履行CBAM申报义务的进口人,将处每吨未申报碳排放量10 - 50欧元的罚款。
值得一提的是,为了使申报进口人以及出口生产商能够熟悉CBAM的相关申报规则,欧盟在实施细则的基础上制定并发布了分别针对申报进口人和出口生产商的有关操作指引。
预计欧盟将于近期推出CBAM过渡期登记平台 (“CBAM Transitional Registry”),该平台将用于过渡期内的CBAM申报及其管理、信息收集。过渡期内,欧盟委员会还将向欧盟理事会和欧洲议会提交CBAM运行的评估报告,并依据情况对CBAM相关制度作出调整。
以上便是欧盟委员会碳边境调节机制过渡期实施细则内容的介绍,希望能帮到广大外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