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客户欠款怎么追回?

海外贸易中,常会出现客户不按时付款的状况。那么,丹麦客户欠款怎么追回?
针对丹麦客户的拖欠问题,需要从丹麦的贸易特点、诉讼制度等多方面做准备工作:
第一,丹麦国情及贸易特点
1、丹麦是一个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也是北约创始国和欧盟成员国之一。丹麦拥有极其完善的社会福利制度,经济高度发达,贫富差距极小,国民享受极高的生活品质。
2、丹麦是发达的西方工业国家。农牧渔业及食品加工业发达,有欧洲乳酪市场之称。在许多工业领域有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经验。政府坚持适度紧缩的财政政策,采取积极措施稳定金融市场及汇率。
3、外贸是丹麦经济命脉。主要原料靠进口,产品销售依赖国际市场。政府制订优惠政策,鼓励产品出口。同100多个国家和地区有贸易往来。
第二,丹麦的诉讼特点及相关信息
1、催收相关:
(1)催收方正常情况下会给债务方发一封书面催款函。
(2)非诉手段无法收回的情况下,在丹麦,经债权人同意可以启动法律催收程序。
2、法律相关:
(1)可以对债务人申请支付命令。此方式主要用于发票索款,债权人尚未获得支持其索赔的判决。
(2)民事诉讼是在有争议的索赔中的唯一选择,诉讼程序因诉讼请求的不同而存在很大的差异。如果债务人对支付命令有异议,我们也可以提起诉讼。首先是债务人的传票,然后是谈判、抗辩和庭审。最终,法官会做出并通过对任意一方有利的判决。
(3)如果债务人注册时没有可以提供担保的任何资产,法院将向债务人做出无力偿还债务声明。债务人随后享有6个月内不被(任何债权人)召集到其他法庭会议的豁免权。豁免权只影响法庭会议,而不影响判决的通过、庭外提醒或以其他方式偿还债务。
3、提货相关:
(1)清关单据:提单、发票、箱单和产地证(Form A或CO)。
(2)针对进口商品在海关过关时必须履行的检查、检验、检测而征收相应附加海关费。
无论采取哪种方式催收货款,我们都要先确定对方是否具有偿付能力和付款意愿。格兰德《丹麦企业资信报告》,通常会包含丹麦企业的背景信息/业务情况/财务状况/综合评述,能够有效地判断以上信息。
以下为催全球成功追回丹麦客户欠款的案例:
2017年10月,上海公司与丹麦公司在广交会相识,次年1月份丹麦客户下了第一批订单,并支付20%的定金,随后的两批订单均合作顺利。2018年5月,丹麦公司陆续下了几个订单,但是货物到港之后,丹麦公司却迟迟没有付款,考虑到该客户之前信誉比较好,上海公司同意先放货后付款。但是丹麦公司提货之后,上海公司便与其失去了联系。此时剩余订单还在上海公司工厂生产中。
2018年9月,上海公司多次沟通未果,委托我司进行催收。
初步调查:
1、除去已经发货的,剩余订单丹麦公司均未支付定金,但订单涉中及2万多美元的货物,上海公司已经生产完毕。
2、由于上海公司与丹麦公司并未签订正式的合同,也未提前约定违约造成损失的赔偿问题,故本案尚未发货货物的违约金追讨难度极大,债务方是否依然想要货物是本案关键。
案件催收过程:
1、催收方调查发现,丹麦公司仍处于正常经营状态,其网站也正常运营。
2、催收方与债务方就债务问题进行沟通,债务方承认债务事实,但推脱说从上海公司购买的货物销售情况不好,导致其有一定的亏损,故迟迟没有支付货款,并表示愿意随后慢慢偿还。
3、2018年12月,催收方要求债务方给出具体的还款计划,并就未发货货物违约赔偿问题与债务方进行沟通。
4、2019年1月,债务方并未按照之前承诺给出具体还款计划,且表示若上海公司同意将已经生产的2万多美元货物发往丹麦,其将一次性支付所有货款。
5、在征求上海公司意见之后,催收方驳回了丹麦公司的无理要求,并指出若丹麦公司依然想和上海公司进行合作,必须先结清之前的货款。
6、2019年3、4月,丹麦公司分三次支付上海公司全部已发货尾款合计43610美元。后续双方就剩余货物问题进行协商,上海公司同意以80%的价格将该批货物发往丹麦,但是丹麦公司必须支付一半定金。
7、2019年5月,债务方支付定金10564美元,上海公司按照约定发货后,于2019年6月底收到尾款10564美元,本案关闭。
海外欠款催收对企业来讲难度较大,笔者建议最有效的办法是,通过正规第三方催收机构催全球,递交案情简介,获得案件初步评估报告。如果想获得更多意见和详细方案,可联系在线客服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