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修订控制食品中霉菌毒素含量的采样和分析方法有关规定
近期,欧盟官方发布公告,宣布修订控制食品中霉菌毒素含量的采样和分析方法有关规定,据了解,新条例主涵盖五项要点,接下来小编就来给大家介绍。
欧盟修订控制食品中霉菌毒素含量的采样和分析方法有关规定

欧盟委员会发布实施条例(EU)2023/2782,规定食品中霉菌毒素含量控制的采样和分析方法,并废除条例(EC)No 401/2006。主要内容包括:
(1)规定了批量、子批次、增量样品、总体样品等采样和分析的定义;
(2)控制食品中霉菌毒素含量的抽样工作应按照附件I规定的方法进行。如食品不能归入附件I规定了抽样程序的食品类别,则应根据该食品的颗粒大小或该食品与可归入附件I食品类别之一的产品的相似性确定抽样程序。如食品不能归入附件I所列的任何食品类别,且有证据表明霉菌毒素在该食品中分布均匀,则应采用委员会条例(EC)No 333/2007(5)附件B部分规定的抽样程序对该食品进行抽样;
(3)用于控制食品中霉菌毒素含量的样品制备和分析方法应符合附件II规定的标准;
(4)条例(EC)No 401/2006特此废止。凡提及被废止的条例,均应理解为提及本实施条例。然而,在2029年1月1日前,(EC)No 401/2006号条例附件II第4.3点规定的具体要求应继续适用于在本条例生效前已验证的方法;
(5)该条例自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后的第20日起生效。该条例自2024年4月1日起适用。该条例具有全面约束力,直接适用于所有成员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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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欧盟发布实施条例(EU)2023/2782,规定食品中霉菌毒素含量控制的采样和分析方法,要求抽样工作应按照附件I规定的方法进行,其中详细规定了饮料(牛奶除外)的抽样方法及批次。该条例自2024年4月1日起适用,提醒有产品出口欧洲的国内饮料酒企业,注意监测产品及酿酒原料中真菌毒素含量。
以上便是欧盟修订控制食品中霉菌毒素含量的采样和分析方法有关规定的介绍,希望能帮到广大外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