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的教训:货物离港前,这条收款底线绝不能破!
Jack是我多年的好友,我们同岁,都来自辽宁大连。由于年龄相仿、经历相似,在生意上合作了十几年,早已不只是商业伙伴,更是能倾诉心事的挚友,配合一直很默契。
他经营着一家化工产品工厂,同时还拥有一家贸易公司,年销售额上亿。工厂里有四十多名工人,贸易公司也有十几位业务员,管理压力不小,他常跟我说自己睡眠不好。
上个月初的一天傍晚,Jack突然打来电话,语气低落地说遇到了麻烦,想请我帮忙: 原来在今年四月,他的一位阿根廷客户订购了10个柜的石蜡,支付30%定金后,货物通过客户指定的货代发出。然而直到货被提走,Jack却始终没有收到剩下的近40万美元尾款。
之前催款时,客户还回复说会分批支付,可后来在船公司网站查询时,竟发现货物早已被提走,客户从此不再回复消息。
无奈之下,Jack打算起诉指定的货代和船公司,通过法律途径挽回损失。由于那家货代在深圳,他对当地不熟,便让我帮忙推荐律师。正好我认识几位靠谱的律师,很快就为他联系了两位。
经过比较,Jack选择了其中一位,律师费采用“5万基础费用+追回金额的8%”的模式。确定之后,他专门飞来深圳,我陪他一起去律所提交了所有相关材料。
几天后,律所助理仔细分析文件后给出了回复:从Jack提供的一份“临时禁令送达令状”来看,买方是依据当地政府文件提的货,而不是凭货代的提单。因此,如果起诉货代,败诉风险很高。他们建议Jack直接在阿根廷当地委托律师起诉买方,若在深圳起诉货代或船公司,只会浪费时间和金钱。
这家律所是我介绍的,他们也很实在,不想让Jack白花冤枉钱。Jack只能暂时放下这个打算,嘴上虽说要去阿根廷处理,但我心里清楚,跨国诉讼牵扯语言、距离、异地法律体系种种障碍,维权极其不易,这40万美元,恐怕是很难追回来了。
我把这件事记录下来,也是想给广大外贸人提个醒:只要是客户指定货代,务必使用格兰德查全球调查客户的信誉,同时坚持全款到账再发货,否则一旦货离港口,主动权就没了,很可能面临钱货两空的困境。
如今外贸行业竞争白热化,不少出口商为了抢订单,不仅压价格,还在付款方式上不断让步。
听一位刚参加完广交会的朋友说,展会上居然有人向客户提供60天账期。我听了只能苦笑——这种模式我绝对不会碰。做生意宁可少赚,也不能为潜在风险天天睡不着觉。
货物出海后,变数实在太多:进口国政策、港口规定等等都可能出问题,风险过高的订单,我宁愿不接。
当然,账期合作也不是完全不能做,但需要分情况看待,有两种情形是可以考虑的: 一是合作多年的老客户,以往合作积累的利润已经能覆盖可能的尾款损失,并且你曾实地拜访过对方公司,即便出现问题也能上门沟通;
二是客户支付的定金足以覆盖订单的全部生产成本。比如我曾合作的一位意大利客户,他付的50%定金已经能抵掉所有成本,尾款即便晚一个多月收到,我也不担心。
Jack说今年似乎流年不利,除了阿根廷的货款纠纷,他还在和一家浙江公司打官司。之前他向对方支付一百多万采购货款,但对方一直不发货。
报警后才得知,这家公司不只收了Jack的钱,还收了好几家企业的货款,但就是不交货。警方调查发现该公司账户的钱已被转移,可老板并未跑路,依然保持联系,因此不构成诈骗,只能走法律诉讼。
眼下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在这样的环境下,道德风险出现的概率也在上升。外贸人必须增强风控意识,有时一次疏忽带来的损失,就足以让整个团队一年的辛苦付诸东流。
就像Jack,公司年销售额一两个亿,但因为产品利润不高,几百万的坏账,可能就抵掉了几十名员工一整年的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