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包证使用人必须是出口单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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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格兰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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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1009
2023-04-10 16:38:58
这个问题的答案是:不一定。
根据危包证的办理流程,危包证分为性能证和使用证两种。性能证是由包装厂提供的,使用证是由商检局审批的。
性能证上会注明包装使用人的名称,但这个名称不一定是出口单位的名称,也可以是出口单位委托的其他单位的名称。使用证上也会注明包装使用人的名称,但这个名称必须和性能证上的名称一致。
因此,危包证使用人可以是出口单位,也可以是出口单位委托的其他单位,只要保证性能证和使用证上的名称相同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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