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对进口液化石油气钢瓶作出保障措施初裁
近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了菲律宾代表团想起提交的通报,宣布对进口液化石油气钢瓶作出保障措施初裁,关联产品在东盟的税号为73.11,接下来小编就来给大家介绍。
菲律宾对进口液化石油气钢瓶作出保障措施初裁

近期,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菲律宾代表团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
2023年11月29日,菲律宾贸工部发布对进口液化石油气钢瓶(Liquefied Petroleum Gas (LPG) cylinders)保障措施初裁结果,建议对涉案产品以现金保证金的形式实施临时保障措施,金额为2.18菲律宾比索/千克,有效期200天,该措施自菲律宾海关局发布海关备忘录令(CMO)之日起生效。涉案产品的东盟税号(AHTN 2017)为7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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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临时保障措施不适用于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2023年4月4日,菲律宾贸工部发布公告称,应菲律宾国内企业Ferrotech Steel Corporation提交的申请,对进口液化石油气钢瓶发起保障措施调查。本案调查期为2017年至2021年。
以上便是菲律宾对进口液化石油气钢瓶作出保障措施初裁的介绍,希望能帮到广大外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