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东客户外贸欠款,追收时应当注意的法律法规

中东客户外贸欠款,追收时应当注意的法律法规?随着全球疫情影响,国际大环境不稳定,越来越多的企业遭受到猛烈冲击。由于经济严重缺损,导致很多国家的贸易企业破产和贸易客户拖欠货款的情况。格兰德征信企业及其合作机构拥有丰富信用管理服务经验,覆盖全球45个国家的保险、IT电子、服装、医药化工、贸易物流、机械等60多个领域,并且已经帮助外贸企业追回欠款过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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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埃及
1、催收行为规范:不可以将债务方的债务情况泄露给任何其他第三方;若不打算采取法律行动则不可以以法律力量来威胁债务方或其家人;
2、诉讼时效为7年,从起诉到判决的平均时间可能需要两至三年,视案件的复杂程度而定。
二、沙特阿拉伯
1、没有对联系债务方次数及频率的规定,没有诉讼时效限制;
2、债权人的债务需满足以下条件才能被法院受理;
1)债务必须有明确的拖欠理由和担保(还款承诺等)而拖欠;
2)债务金额必须不少于委员会(独立的行政和财政法律机构,监管所有破产事宜)规定的金额;
3)债务必须依据执行说明或任何其他票据,只要债权人能够证明他们已要求债务人支付这些款项,在提交破产请求前28天内向相关法院提起诉讼。
三、巴基斯坦
1、在给债务方发出催款函或通知后2周内不可以催款。没有对于联系债务方频率的明确规定,但联系时间最好是8:00AM~10:00PM(催收行为规范);
2、该国诉讼时效为3年,债务方已经破产的案子,无法诉讼,但是可以根据情况非诉尝试;
3、可以视情况,委托催收方进行面访,成功率会大大提高,但前期会有费用产出;
4、巴基斯坦人办事拖拉、效率很低。
四、阿联酋
1、阿联酋不属于严格的联邦制国家,因此不存在联邦和州立法并行的法律系统,但因政教合一的特殊背景,存在与世俗法律并行的伊斯兰法律和法庭系统(Shariah)。阿联酋七个酋长国中,迪拜与拉斯阿尔卡麦选择保留自身独立的司法系统,而其他五个酋长国则加入了联邦司法体系。
2、阿联酋诉讼时效: 10年
阿联酋法庭支付令
1.法庭支付令的法定程序
阿联酋的法庭支付令,专门处理商业票据类的债务。《民事诉讼程序》对支付令有明确规定。
首先,债权人向债务人自行发送催讨函,书面要求债务人在收到催讨的五天之内偿清债务。如果债务人未偿还,债权人可以诉状形式向法庭申请颁布支付令,随诉状须附加催讨函作为相关证据。
其次,在债权人提交申请后的三个工作日之内,法庭将正式颁布支付令,即命令债务人支付全款。
随后,法庭将安排支付令的送达。支付令自颁布之日的六个月后若无法成功送达债务人,将自动失效。当支付令被成功送达,债务人如有异议,可在支付令颁布之日起的十五天内向法庭提出抗辩。如超过十五天的抗辩期债务人只能在其后的三十天内正式向法院提起上诉。根据债务人提交的抗辩或上诉材料,如果法官认为案件确实存在争议和疑点,则会开庭审理此案,进人正式的诉讼程序。如果债务人对支付令无异议,但拒不执行,法庭有权'视案情判决债务人至多三十六个月的人狱监禁。
2.法庭支付令的特点
首先,法庭支付令具有程序简便的特点。一般情况下,倘若在阿联酋进行民商事诉讼,取得判决至少需要三到五年的时间。在这几年时间中,债务人每时每刻都面临着来自各方面的各种风险,经营状况随时可能发生变化。如诉讼过程中债务人公司倒闭或个人逃匿,将陷债权人于异常被动之境地。相反,如上文所述,法庭支付令在程序上的法律规定较为简便,债权人申请后三天之内即可获得,大大降低了债权人需承担的远期风险。
其次,法庭支付令具有“减耗不减效”的特点。较之在阿联酋其他可行的法律手段,采用法庭支付令可节省债权人大量费用成本,可谓性价比较高的法律手段。原因在于,小金额案件如通过诉讼解决,标的金额与法律费用成本不相上下,使得债权人有可能面临得不偿失的局面,或者无法获得满意的收益;反之,如非诉无果仍不提起诉讼,债务将可能演变为永久的坏账。但法庭支付令给此类小金额案件一条出路,较低的成本可换来等值或更高的效果。由于支付令对于债务人赋有强有力的约束性,迫于牢狱之灾或名誉受损的压力,聪明的债务人不会顽抗到底。
3.申请法庭支付令的前提条件:第一,需确保债务人正常经营,具备偿债能力,以便支付令可以成功送达,债务人有能力还款。第二,需确保案情明确,无纠纷和瑕疵,最好具备债务人出具的认债证据,以避免其收到支付令后提起抗辩或向法院上诉。最后,需确保买卖合同中未规定仲裁条款,以保证此追讨手段得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