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信用证需要注意的日期有哪些
使用信用证需要注意的日期如下:1、装运期或最迟装运期;2、到期日;3、交单期;4、双到期。接下来小编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
使用信用证需要注意的日期有哪些

1、装运期或最迟装运期
即卖方将全部货物装上运输工具或交付给承运人的期限或最迟日期。(提单的出单日期即开船日不得迟于信用证上规定的有效期,若未规定有效期日期,则装运日期不得迟于信用证的到期日)
2、到期日
也就是信用证有效期。(承运人即卖方在向银行提交单据时,不得迟于此日期,因此承运人应在此日期之前将提单交到卖方手中,以便其及时向银行交单议付。)
外贸人可以来格兰德外贸平台办理VIP,通过使用客户背调、市场选择、海关数据以及客户挖掘等功能快速提升自身业绩。
使用兑换码“天天爆单”可获得50元优惠。
3、交单期
即运输单据出单日期后必须向信用证指定的银行提交单据要求付款、承兑或议付的特定期限。(信用证中如有规定,必须在规定的有效期内交单;如没有规定,则最迟于运输单据日期21天内交单;但两种情况下,单据还不得迟于信用证的到期日提交)
4、双到期
信用证规定的最迟装运期和议付到期日为同一天,或未规定装运期限,实践上称之为双到期(原则上信用证的到期日与最迟装运期应有一定的间隔,以便承运人有时间办理制单、交单、议付等工作,但如果出现双到期情况,承运人应注意在信用证到期日前提早几天将货物装上运输工具或交给承运人,以便有足够的时间制备各种单据、交单和办理议付等手续。)
以上便是使用信用证需要注意的日期有哪些的介绍,希望能帮到广大外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