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领域企业信用报告的存在意义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的信用建设,一项新的资质在越来越多的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被提及——企业信用报告。越来越多的省市地区发文,明确规定需要企业参加招投标、政府采购使用信用报告和信用等级证明。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中央编办下发《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文件要求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等行政管理事项中依法要求相关市场主体提供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那么,在招投标领域企业信用报告的存在意义是什么?
企业信用报告最实质性的意义,就是拿了企业信用报告可以满足投标需求。而更深层次的意义被很多企业忽略了。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本质上是中介机构,最大的作用是解决信息不对称、防范合作风险的问题。招投标企业信用评级,为招投标双方开辟了信用专用通道。
为投标企业提供公平竞争的机会。评级之前,投标企业不被招标方所熟悉,信用报告让招标方可以正确、充分了解各企业的实力和财务状况,作为评标、定标参考依据。
企业正视自身信用问题维护信用记录。守信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可以让自己脱颖而出;失信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可以让自己回归理性。
企业信用报告为招标单位防范潜在的合作风险。可以让招标单位避开雷区,有效解决由于信用不对称造成的商业欺诈、制造售假等问题。
企业如果出具的是虚假、无效,招标单位不承认的信用报告,不仅会影响到当前的竞标项目,而且企业还有可能会被例入征信“黑名单”,影响企业以后在别的项目上的投标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