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报告国家标准有哪些?

信用报告国家标准有哪些?2021年刚刚出台国家有关信用报告的标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目的是建立全国统一的信用报告标准,推动信用报告结果实现异地互认。格兰德小编整理了以下有关的内容,请大家阅读。
首先,这个标准所称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是指“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各级信用门户网站面向社会提供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按信用主体的不同,一般分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信用报告国家标准的基本原则:
一、合法性:报告内容应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信用主体的合法权益。
二、真实性:报告内容应真实、准确并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均可追溯到权威、可靠的信息来源。
三、科学性:报告结构完整、分类合理,能够科学反映信用主体的公共信用状况。
四、易读性:报告应易于理解,方便用户使用。
五、安全性:报告应提供核验方式且不可篡改。
信用报告国家标准的主要内容:
一、报告包括封面、概要、正文三部分内容
(一)封面
报告的封面包括:报告名称、信用主体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出具报告单位名称、生成报告时间、报告编号和报告验证信息等。
(二)概要
1、报告编号:由报告出具单位编制的报告唯一标识。
2、报告验证信息:可用于验证报告真实性的二维码或核验码等。
3、信用主体基础信息:如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存续状态,自然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
4、信用综述信息:报告正文中涉及的信用主体各项信息的统计汇总情况。
5.报告相关内容说明:如报告数据来源、相关数据说明,报告使用要求、报告验证方式和方法、有关异议信息的备注说明等。
(三)正文
地方各级信用门户网站出具的报告正文的主体部分应与网站报告正文保持一致,如地方信用门户网站掌握其他信息,可在此基础上根据当地情况补充完善相关内容。
二、编排要求
(一)一般要求
1.报告应采用国家正式公布实施的简化汉字编写。
2.报告同一类信息按项下记录时间先后倒序排列。
3.信息项下无记录的,统一表述为“查询期内无相关记录”。
4.报告应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计量单位的书写应遵照GB3100和GB3101的规定执行。
5.纸质版报告可用:A4或A4对折规格。
6.电子版报告应采用通用文件格式。
7.出具的报告应采用水印或签章。
(二)章节
报告正文部分可根据需要划分章节,一般不超过4级,各章节应有标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