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对华苯乙烯启动反倾销调查
据了解,近期,韩国官方发布公告,宣布对华苯乙烯启动反倾销调查,此举使得部分关联产品遭受影响,接下来小编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
韩国对华苯乙烯启动反倾销调查

韩国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调查号23-2024-2)称,应韩国企业한화토탈에너지스 주식회사和여천NCC주식회사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苯乙烯(Styrene Monomer)启动反倾销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20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涉案产品的韩国税号为2902.50.0000。除另行延期外(最长两个月),初裁将于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
反倾销调查是指进口国依法对造成进口国产业损害的倾销行为采取征收反倾销税等的调查,从调查程序上来看,一旦初步裁定存在反倾销,进口国反倾销调查机关将继续展开深入调查,直至做出最终裁定。尽管最终裁定一般需要耗时一年甚至更久,但是,如果初步裁决确认进口产品存在倾销和损害,进口国反倾销调查机关即可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以抵消倾销所造成的损害影响。临时反倾销措施一般包括征收临时反倾销税、现金保证金、保函及其他形式的担保等。也就意味着, 如果此次韩国对华反倾销调查初步裁定通过,最早在今年的三四季度,韩国可能会出现对华苯乙烯征税临时反倾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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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早在2017年6月,我国苯乙烯进口依存度还在30%附近的时候,商务部曾对原产于韩国、台湾地区和美国的进口苯乙烯进行过反倾销立案调查,并在2018 年2月12日,调查机关发布初裁公告,初步认定原产于韩国、台湾地区和美国的进口苯乙烯存在倾销,并在2018年6月22日做出最终裁定,从6月23日起开始对原产于韩国、台湾地区和美国的进口苯乙烯征收反倾销税,其中,韩国企业征收6.2%-7.5%不等的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在2023年实施期限已满后,在2023年6月,商务部根据2023年4月中国企业的申请,继续对原产于韩国等地区的企业实施反倾销措施,税率不变。
在之前中国的反倾销裁定通过后,沙特变一跃而升为中国的苯乙烯最大的进口来源国,不过,随着之后中国苯乙烯从2019年以来生产企业的大量投产,苯乙烯的进口依存度已经下降到目前的3%左右,反而出口量,从2021年开始,相较之前有了显著增长,但总体规模依然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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