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单证需要保存的资料有哪些
备案单证需要保存的资料如下:1.出口企业的购销合同;2.出口货物的运输单据;3.出口企业委托其他单位报关的单据。接下来小编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
备案单证需要保存的资料有哪些

1.出口企业的购销合同
出口合同、外贸综合服务合同、外贸企业购货合同、生产企业收购非自产货物出口的购货合同等
2.出口货物的运输单据
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运单、货物承运单据、邮政收据等承运人出具的货物单据,出口企业承付运费的国内运输发票,出口企业承付费用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费发票等
3.出口企业委托其他单位报关的单据
委托报关协议、受托报关单位为其开具的代理报关服务费发票等纳税人无法取得上述单证的,可用具有相似内容或作用的其他资料进行单证备案。除另有规定外,备案单证由出口企业存放和保管,不得擅自损毁,保存期为5年。纳税人发生零税率跨境应税行为不实行备案单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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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纳税人可以自行选择
纸质化、影像化或者数字化方式,留存保管上述备案单证。选择纸质化方式的,还需在出口退(免)税备案单证目录中注明备案单证的存放地点。
税务机关按规定查验备案单证时,纳税人按要求将影像化或者数字化备案单证转换为纸质化备案单证以供查验的,应在纸质化单证上加盖企业印章并签字声明与原数据一致。
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建议企业参照实地核查要求的首次单证备案里的资料要求,按照“四流一致”的标准,将整个业务流程的资料进行留存。毕竟这样的情形下,万一以后查到都有合理的解释。
以上便是备案单证需要保存的资料有哪些的介绍,希望能帮到广大外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