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业务的详细流程和注意事项
进出口贸易中,信用证付款占国际贸易付款的大部分,所以外贸人一定要对信用证全面了解和掌握。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就是信用证的一种,我们今天便来谈谈关于此类信用证的详细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的当事人
(1)开证申请人(APPLICANT/OPENER):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的当事人,进出口贸易中一般是进口商。
(2)开证行(OPENING BANK/ISSUING BANK):接受开证申请人的申请,向出口商开立信用证的银行,通常是进口地银行。开证行要承担付款责任,并代理开证申请人行使请求出口商交付单据的权利。
(3)通知行(ADVISING BANK/NOTIFYING BANK):受开证行委托,将信用证转交出口商的银行,通常是出口地银行。通知行只需证明信用证的真实性,并不承担别的责任,通知行往往是开证行的代理行。
(4)受益人(BENEFICIARY):信用证上指定的有权使用该L/C的人,通常是出口商(即国际贸易中的卖方)。
二、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业务的详细流程
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是我国目前业务中使用最为广泛也是最常用的一种信用证,此类信用证按照一般信用证的业务程序办理即可。
详细流程如下:
1、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在贸易合同中明确规定,该笔订单使用信用证支付。
2、买方通知当地银行(开证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信用证。
3、开证申请人要向银行提交事先填写好的开立不可撤销信用证银行统一格式的“开证申请书(Documentary Credit Application)”。
4、开证申请人还要向开证行交付开证押金及相应的银行手续费。
注意:有效期是每个信用证都必须要规定的日期,没有有效期的信用证是无效的信用证。

三、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注意事项
1、使用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的订单,在卖方交单时,单据不能出现不符点。
若出现不符点,那么风险即会增加,银行会向开证人(即国际贸易中的买方)进行求证,而若开证人此时以不符点为由主张无理诉求,或拒付货款,那么卖方就会蒙受部分损失。一定要做到“单单一致,单证相符” 否则如果出现不符点,你要做好客户拒收或者难为你的心理准备!
2、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如遇修改,必须等到银行转交的修改通知书到手后再发货。
在国际贸易中,可能会遇到买方开错信用证导致信用证需修改的情况,但信用证修改过程繁琐,务必要确认由通知行转交的信用证修改通知书到手后,经过审查无误才能发货。
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是风险最小的一种信用证收汇方式,因为只要做到单单一致单证相符,则交单后马上就可以议付收汇,从各个角度来说都是风险最小的。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我们也一定要注意该种方式存在的风险及注意事项,避免货款蒙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