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货款拒绝履行法律文书怎么办?

一、拖欠货款拒绝履行法律文书怎么办?
拖欠货款拒绝履行法律文书时,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我国法律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二、申请强制执行流程
1、债权人查询和了解财产线索;
2、起草《强制执行申请书》,提交至人民法院;
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3、人民法院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需要补充材料的,一次性书面告知在指定期限内补正;
4、执行立案,录入法院办案系统,公开执行案件信息;
5、法官操作人民法院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全面查控(银行存款、网络银行账户、证券、股权、不动产、机动车辆、保险理财等);
6、法院根据查控结果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