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货款人跑了怎么办?


公司拖欠货款人跑了,有以下几种方法可追讨货款:
一、有保证人的,债权人可向保证人主张债权
拖欠货款有保证人的,如果到期债务人无法清偿或不可能清偿债务,由保证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
我国法律规定,在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情况下,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注:债权人注意向保证人行使权力的诉讼时效,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二、债权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追讨货款
债权人起诉时,应到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只要有足够证据证明该拖欠货款事实存在,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立案受理条件,人民法院就会立案受理。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法院受理后一般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露面,经审理后可作缺席判决,判决生效后,只要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仍可采取拍卖债务人的房屋等财产的办法,来为债务人清偿债务。
(注:向法院起诉追讨货款时,注意不要超过三年的诉讼期限。)
三、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
由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失踪人配偶、父母、子女等)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货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十条: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民法典》第四十三条: 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注:向法院起诉追讨货款时,注意不要超过三年的诉讼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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