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买家拒收货物怎么处理
海外买家拒收货物的处理方法如下:01联系海关,寻找新买方;02考虑退运或者弃货;03诉诸法律,主张赔偿。本次小编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
海外买家拒收货物怎么处理

01联系海关,寻找新买方
中东、南亚等个别国家海关规定,拒收货物若没有进口商的同意不得转售给第三方,也不得退运,如果进口商在45天内不提货,海关有权拍卖,且原进口商有优先购买权;当然若征得进口商配合,是可以申请延期的。出口企业遭遇拒收后应当与买方所在国海关取得联系并申请延期拍卖,也可请求原进口商、货代协助,以期获得海关批准。
一般遭遇拒收风险后,出口企业就应当考虑寻找新买方,可以通过原买方、货代、网站、报纸等渠道进行,一旦着手转卖,就要调动一切资源全力推销,不能在折扣上纠结太多。在寻求转卖时要注意一些中东、南亚、非洲国家的海关政策:只有得到原买方的配合,如得到原买方出具的同意转卖证明书,才可以顺利进行转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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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考虑退运或者弃货
实际上转卖不仅很难实现,而且往往不划算,出口企业遭遇拒收时可以考虑以下因素后决定是否退运:一是该货物能否在国内继续销售并且收回成本;二是能否及时高效地运回。决定退运前应综合考虑退运成本和可能收回的成本,以免运回来的一堆卖不掉的废品,还搭上了运费,所以在退运之前就应当积极联系国内的销路。准备退运资料、办理退运手续时同样要注意海关政策,比如某些东南亚国家规定:出口方须提供原买方的“不反对确认书”;退运货物和进口申报有明显差异的将面临罚款。
如果以上途径皆不可行,那么就只能选择弃货。当然,就算弃货也要报告海关,征得海关同意。弃货也就意味着出口企业辛辛苦苦的血汗钱打了水漂。
03诉诸法律,主张赔偿
出口企业在严格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下,完全可以运用法律武器打击买方单方面无理拒收货物的行为。这种情况下,出口方应当注意留存相关证据材料,并尽可能聘请熟悉国际商法和当地法律制度的律师,以免因为对当地法律法规和商业文化不了解而败诉。在国际贸易实务中,出口企业应事先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由信用保险公司补偿实际损失。
以上便是海外买家拒收货物怎么处理的介绍,希望能帮到广大外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