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必须懂的信用证业务基础知识及操作流程
在国际贸易往来中,由于买卖双方都是不同国家的公司,双方都想使用一种安全的交易方式。于是信用证业务逐渐成为了国际间最常使用的结算方式。外贸人必须了解信用证业务基础知识及操作流程,才可以在国际贸易活动中如鱼得水。
一、信用证包含的内容
信用证是开证行对受益人有条件的付款承诺。其主要内容主要包括信用证的有效期和到期地点、信用证金额、信用证的形式、信用证的指定银行和兑用方式、最迟装运期货物描述、对单据的要求等——根据情况选择对应的条款。

二、信用证分类
1、跟单信用证:是凭跟单汇票或仅凭单据付款的信用证。国际贸易结算中所使用的信用证绝大部分是跟单信用证。
2、光票信用证:是凭不附带单据的汇票付款的信用证。
3、可撤销信用证:是指开证行对所开信用证不必征得受益人同意有权随时撤销的信用证。
4、不可撤销信用证:是指信用证一经开出,在有效期内,非经信用证各有关当事人的同意,开证行不能片面修改或撤销的信用证。此种信用证在国际贸易中使用最多。
5、保兑信用证:是指经开证行以外的另一家银行加具保兑的信用证。
6、即期信用证:是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汇票和单据后,立即履行付款义务的信用证。
7、远期信用证:是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符合信用证的单据时,不立即付款,而是等到汇票到期履行付款义务的信用证。
8、红条款信用证:是允许出口商在装货交单前可以支取全部或部分货款的信用证。
9、付款、承兑、议付信用证:信用证应表明其结算方 法是采用即期或延期付款、承兑或议付来使用信用证金额。
10、可转让信用证:是指开证行授权通知行在受益人的要求下,可将信用证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即第二受益人的信用证。
11、背对背信用证:是受益人要求通知行在原有的信用证基础上,开立一个新的信用证,主要两国不能直接进行贸易时,通过第三方来进行贸易。
12、对开信用证:双方互为进口方和出口方,互为对开信用证的申请人和受益人。
13、循环信用证:循环信用证即可多次循环使用之信用证,当信用证金额被全部或部分使用完后,仍又恢复到原金额。
14、部分信用证部分托收:一笔交易合同有时可能包括两种不同的支付方式,如部分信用证 方式、部分托收方式。
三、信用证操作流程
1、买卖双方签订合同(产品数量,单价,谈好贸易条款,例如 FOB 或CIF报价等基本信息)并明确规定采用信用证付款方式。
2、买方向开证行提交开证申请并交纳一定的开证押金或提供其它保证后开立信用证。
3、通知行收到信用证(报文形式)后通知卖方(通知行通知受益人的最大优点就是安全)。
4、卖方组织生产并根据信用证要求制单,进行安排出货,报关,装船等手续。
5、卖方将正本单据交付通知行,通知行寄往开证行。
6、开证行进行审核,然后将正本单据交付买方,买方审核不符点或确认支付。
7、通知行收到货款扣除银行费用后向卖方付款。
以上就是信用证业务基础知识及操作流程。除了买卖双方,增加了银行的介入,使得流程看起来稍显复杂,但其实是将货物和货币之间的直接交换转变为凭单据收付款,因此更好地保障了卖方收到货款的权益。虽然信用证是较为安全的交易方式,但我们在实际操作中仍要保持警惕之心,避免企业遭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