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合同开头一般包含哪些内容
外贸合同开头一般包含的内容有这些:(1)合同名称;(2)合同编号;(3)签约日期;(4)买卖各方名称、地址、联系方式;(5)卖方银行信息;(6)合同序言;(7)其他条款。接下来小编就来给大家介绍。
外贸合同开头一般包含哪些内容

(1)合同名称
例如是:订购合同(PURCHASE CONTRACT)、销售合同(SALE CONTRACT)等。合同名称主要作用是反映合同的主要目的,建议制定合同名称时尽量使用行业惯用属于名称。另外,如果是合同的正本,应该在右上角注明(original),副本注明(copy)。
(2)合同编号
为方便合同管理,合同应当带有编号,编号通常是由年份月份、企业代码、部门代码等组成。
举个例子:
编号NO: 202309SZYI -PO-003;
这组编号中,202309是指2023年9月;SZYI是指采购目标公司简称深圳易企;PO是指订购合同(PURCHASE ORDER)的英文缩写;003是指第三份文件。
编号的组成并没有一个标准写法,一般是根据公司的惯例去组成,但基本的要素大家都会有。合同号一般是由买方按照协议书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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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签约日期
合同上的签约日期重要性不需要讲太多,但需要注意的一点是:
中文的日期一般是按照年-月-日排序,而在英语日期中,美国是月份在前(月-日-年),而英国是日期在前(日-月-年)。
签约日期不要写成类似“2023-09-05”或者是“09-05-2023”,因为从这两个写法很难确定你是用的中式、美式还是英式写法。
例如合同的日期为:5 September 2023,这样就能明确看出是英式写法。
另外,一般西方合同的日期在首页,而中式合同一般会将签字页放在合同最后一页。
(4)买卖各方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这里的各方名称,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地址、证件或者营业执照编号。这里也有几个要点需要注意:
第一,如果当事人是自然人,建议使用当事人的护照名字、护照号码、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有可能更换时会变更,但身份证号码或者社会保障号码一般不会变更)。
举个例子:
如果是一份涉港澳台合同,合同相对方是一个澳门人,这里的信息最好同时提供“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回乡证)、澳门身份证信息,方便日后发生合同纠纷时无论是通过内地还是澳门的法律程序都能方便跟进处理。
第二,如果对方的信息是留护照号码,记录资料时应当留意护照的有效期,而护照号码可能会在更换新护照时而被修改,如果各方同意,可以保留护照副本作为合同附件。
第三,如果合同相对方有公司法人,除了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的相关证书外,建议可要求提供近期公司活跃证明(good standing),必要时可以通过查册等方式保证法人有效性。
(5)卖方银行信息
在填写卖方银行信息(seller’s bank information)时,内容必须包含与卖方一致的账户名称、银行名称、银行地址、swift code/IBAN。
如果L/C账户与T/T账户不一致请分开列明,币种为CNY时需要有CNAPS CODE。
(6)合同序言
合同序言是指在合同的各方资料下,一些关于合同背景的描述。序言能够表示合同各方的合意,是确认各方就合同关系的真实意思表示的一道防线。
序言下方列出货品信息表格(内容一般包括:序号、品名及规格、数量、单价、总价等,商品更多信息可以通过附件的“配置清单”进行详细说明)
(7)其他条款
上述6大要素,是一份合同首部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说是必不可少。此外,根据合同的形式与合同各方的交易习惯,外贸合同中还可能会需要有以下两个条款:
一.鉴于条款
鉴于条款又称叙述性条款、说明条款、订约背景,由于条款中往往会出现多个以Whereas开头的并列句子,故此得名。是西方合同中明确当事人所表达的真实意思,是订立合同的真实目的,能有效避免一方以合法方式掩盖非法目的,或者主张阴阳合同等可能引起的法律纠纷。在国际贸易实际中,如果鉴于条款与具体条款有抵触时,根据国际一般做法,应以具体条款的内容为准。在一些金额不大或较简单的合同中,也可从简或不列鉴于条款。
目前暂时未发现国内的法律及司法解析对“鉴于条款”的效力有做明确规定,不过在比较复杂的合同中(虽然外贸合同一般不涉及),签订鉴于条款可以在双方对合同履行内容发生争议时作为一个辅助评价标准,有一定的证明作用,减轻当事人的举证负担。
此外,对于重大且相对复杂的合同(例如是并购合同),签订鉴于条款有以下意义和作用:
第一,有利于明确合同签订的目的。合同的签订目的的明确有利于在双方发生纠纷时对合同的解释。合同正文中的不同条款存在矛盾后,“鉴于条款”中体现的合同目的将帮助对合同条款进行正确的解释。
第二,有利于保障协议各方行使法定解除权。例如 “鉴于条款”明确交易的背景和前提,违背交易前提也可能成为主张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的依据。
第三,有利于可得利益损失的主张。通过“鉴于条款”明确合同目的,能及时有效地确定守约方的可得利益损失,能够有效避免守约方对可得利益的举证不能,也能有效避免守约方虚构可得利益损失。
二.定义条款
定义条款是指在合同开始时对相关术语进行解析,以避免各方对合同中的用于因理解上的分歧而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对于外贸行业,最常见的定义条款应该就是各种贸易术语,例如是FOB、CIF、CIP之类的。以INCOTMERS®2020为例,之前的文章有说过,国际惯例不等于法律国际惯例并不具有法律效力,新版惯例的推出不意味着旧版本就因此而自动失效。所以,需要通过定义条款明确约定贸易术语所适用的国际贸易惯例及版本年份。
切记一定不能遗漏Incoterms的年份,遗漏年份,日后若出现争议,当事人、法官或者仲裁员会难以确定合同中适用的是Incoterms®规则中的哪一个版本。
以上便是外贸合同开头一般包含哪些内容的介绍,希望能帮到广大外贸人。